海单和空运单有什么区别

2024-07-03 16:06发布

海单和空运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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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不息
1楼-- · 2024-07-03 16:16

  海单和空运单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以下是对两者区别的详细阐述:

  一、定义与性质

  海单:

  又称船公司提单(Master Bill of Lading,简称MBL),是由船公司或其代理机构签发的一种提单。

  它不仅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已装船的收据,而且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海单具有物权特性,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且必须交出提单才能提货。

  空运单(Air Waybill,简称AWB):

  也叫航空运单、空运提单,习惯上称为运单。

  它是由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空运要求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空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进行转让,也不以交出提单作为提货的条件。空运单只能记名抬头,不可转让。

  二、作用与功能

  海单:

  作为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或货物已装船。

  作为运输合同证明: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

  作为物权凭证: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可凭此向银行押汇,或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空运单:

  作为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收到货物。

  作为运输合同凭证: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作为运费帐单和发票: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或发货人)应负担的费用和属于代理的费用。

  报关凭证:在航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报关时,航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单据。

  三、流通性与转让性

  海单:

  可以制成指示抬头式样,并通过背书的方式实现流通转让。

  收货人必须凭正本提单办理清关、提货等手续。

  空运单:

  不可转让,持有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空运单只能记名抬头,且不以交出提单作为提货的条件。

  四、格式与份数

  海单:

  没有统一的格式,但一般都有正本和副本之分,正本通常有三份,副本可以有多份。

  海运提单还有很多种类,如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直接提单、顺序提单、电放提单等。

  空运单:

  有一套12联的标准格式,其中第一联和第二联为正本,第三联至第十二联为副本。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类似也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不同的航空公司也会有自己独特的航空运单格式。

  综上所述,海单和空运单在定义、性质、作用、流通性与转让性、格式与份数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它们在不同运输方式下的不同需求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