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以及装货上船,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同时也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其包含的主要内容及相关信息如下:
1. 托运人(Shipper/Exporter):指托运人或者发货人,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委托协议的货主,可以是工厂、外贸商、卖家等,主要填写信息包括发货人的公司名称和联系地址。
2. 收货人(Consignee/Order):如果是出直单,一般是海外客户的公司名称和联系地址,即海外进口商信息,此处代表有提取货物权利的收货人;如果是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该处一般填写的是银行信息。
3. 通知方(Notify Party):指被通知方,即到货通知人,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由该通知人联系实际客户提货。大部分情况下和收货人信息保持一致,可直接填写“same as consignee”。
4. 提单号(Document No. 和 B/L No.):Document No.指船东单的单号,有的代理会不打上直接留空白或者打上内部的其他单号(例如 Booking No.),没有固定格式;B/L No.指提单号,即货代单的单号,各家代理的提单号命名规则和位数都不一致,也没有固定格式。
5. 装货港(Port of Loading):指实际装运货物的起运港口名称。如果货物需要转运,也可以列明转运港口的名称。
6. 船名和航次(Vessel Voyage):指装运货物的船舶名称以及所执行的航线班次编号。
7.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指实际卸载货物的目的港口名称。如果货物是直达目的港,则卸货港为最后目的港;如果货物需转运,装运港后面没有注明中转港,则可在目的港之后加注中转港名称。
8. 唛头、集装箱号和封条号(Marks & Nos. & Ctr. & Seal No.):唛头就是货物外箱的标志以及相关号码,如果没有标识的话填“nm”即可;集装箱号就是柜号;封条号就是铅封号。
9. 货物件数或箱数(No. of Packages):指货物的件数或者箱数。
10. 货物品名或描述(Description of Packages and Goods):对货物品名或者描述。
11. 毛重(Gross Weight):一般都是以公斤重“kgs”为单位。
12. 尺码或体积(Measurement):一般以立方米“cbm”为单位。
海运提单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分类如下:
1. 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
记名提单(Named Bill of Lading):提单上已具体填写了收货人的名称,只有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可以提取货物。
不记名提单(Bearer Bill of Lading or Open Bill of Lading or Blank Bill of Lading):提单上未指定特定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或将收货人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这种提单可以无需任何背书手续而转让,任何人只要持有这种提单就可以提货。
指示提单(Order Bill of Lading):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指示提单可以分为记名指示提单和空白抬头提单。
2.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r On Boar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
3. 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
清洁提单(Clean B/L):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
4. 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划分:
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货物须经中途转船才能到达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
联运提单(Through B/L):指须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海陆、海河、海空、海海等)联运的货物,由第一承运人(第一程船运输的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在起运地签发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5. 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又称繁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or Simple B/L):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
6. 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顺签提单(Post-date B/L):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或者船代应货主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结汇期已到,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或由于船公司的原因船舶未能在装运期内到港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过期提单(Stale B/L):指出口商取得提单后未能及时到银行,或过了银行规定的交单期限未议付而形成过期提单,习惯上也称为滞期提单。
7. 按收费方式划分: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指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成交价格中 CIF、CFR 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
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指表明运费在目的港由收货人支付的提单,并且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否则不能对抗收货人。
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
8. 按提单签发的不同划分:
船公司签发的提单:通常为整箱货签发提单。
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NVOCC B/L):货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以自己作为承运人,和发货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而签发的提单。
9. 特殊提单:如合并提单、并装提单、分提单、交换提单、舱面货提单、包裹提单、集装箱提单等。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1. 货物收据: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同时也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
2. 货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用提单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
3. 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证明,提单的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使用海运提单时,需要注意提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提单的背书、转让等操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海运提单的规定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