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提单,又称为“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

2024-08-20 14:18发布

  租船提单,又称为“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是指船方(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主要具有以下特点和内容:

  一、特点

  依据租船合同签发:租船提单是根据船东与租船人之间签订的租船合同签发的,其内容和条款与租船合同密切相关。

  形式简略:租船提单通常是一种略式提单,只列出必要项目,如货名、数量、船名、装货港和目的港等,而不包含全式提单背面的详细条款。但在提单内会加批“根据×××租船合同出立”的字样。

  功能相同:租船提单与班轮提单在基本功能上相同,都具有运输合同的证明、货物收据和物权凭证的作用。

  二、内容

  单据名称:明确标注为租船合同提单,表明其受租船合同约束。

  签发人:可以由船长、船东、租船人或其具名代理人签署。签署时必须标明其身份,并注明代表谁签字。

  装货和卸货信息:包括装货港、卸货港以及货物已装船或发运的确认。这些信息应与租船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相符。

  装卸费用:通常会注明船方对装卸费用的承担情况,如Free In(船方不负担装船费用)、Free Out(船方不负担卸船费用)等。

  签发份数:根据信用证规定,租船合同提单的正本份数需明确标注,并在提交时满足信用证的要求。

  三、注意事项

  提单与租船合同的关系:提单的内容和条款与租船契约有冲突时,以租船契约为准。租船合约提单上应该有类似“此提单受到租船合约的约束”的文字。

  银行审核: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银行在审核租船合同提单时,通常不会审核租船合同本身,但会关注提单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物权凭证作用:虽然租船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但由于其形式多样、繁简不一,且租约本身在形式和内容上各不相同,因此其物权凭证的作用可能不如班轮提单稳定。

  综上所述,租船提单是租船运输业务中的重要单证,其签发和审核均需严格遵循租船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