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单

2024-07-03 16:47发布

  空运单(Air Waybill,简称AWB)是由空运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一种货运单据,它在空运货物的运输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se。以下是对空运单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性质

  定义:空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也是托运人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但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因此空运单是不可转让的。

  签发者:空运单由空运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

  二、功能与作用

  货物承运确认:空运单作为航空公司和货主之间的重要合同和协议,确认航空公司同意承运货物,并记录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和目的地等相关信息。

  运输指导:空运单提供了货物的详细描述,包括重量、体积、品名以及货物的包装方式等信息,这对航空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运输计划和操作指导。

  货物追踪与跟踪:空运单上通常有唯一的货物追踪号码(AWB号),这个号码可以用来追踪货物的运输情况,货主可以通过航空公司的网站或其他渠道查询货物的运输进程,了解货物的到达时间和运输状态。

  结算和付款依据:空运单是货物运输费用结算的依据之一,航空公司根据空运单上的信息计算货物运费,并向货主提供相应的结算和付款依据。

  海关和监管文件:空运单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也被用作海关和监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用于申报货物进出口信息,满足海关和监管要求。

  三、内容与格式

  空运单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发货人信息:包括发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

  收货人信息:收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由于空运单不可转让,所以“凭指示”之类的字样不得出现。

  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品名、重量、体积、包装方式等详细描述。

  运输信息:如始发站机场、目的地机场、航班及日期等。

  费用信息:详细列明各项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如运费、声明价值费、其他费用等。

  空运单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第二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时作为核收货物的依据。

  四、注意事项

  不可转让性:空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不是特权凭证,不可以转让。在货运单的正面有“不可转让”(NOT NEGOTIABLE)字样。

  正确性责任:托运人对填开的货物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由于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或不完整、不正确,给承运人或其他人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有效期:当货物运至目的地,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交付联上签字认可后,货运单作为运输契约凭证的有效期即告结束。作为运输契约,其作为法律依据的有效期应延伸至运输停止后的两年内有效。

  综上所述,空运单是空运货物运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它确保了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并为各方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和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