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系统出口申报单

2024-06-30 15:49发布

  手动系统出口申报单(出口报关单)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格式,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出口申报单填写指南,包括必要的步骤和要点:

  一、基本信息填写

  出口口岸:填写货物实际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例如,如果货物从上海港出口,应填写“上海海关”及相应的代码。

  备案号:如有备案要求,填写相应的备案号码。

  出口日期:填写货物的实际出口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申报日期:填写向海关提交申报单的日期,通常与出口日期相近或相同。

  二、经营单位与发货单位

  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发货单位:填写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企业或出口单位,如自行出口货物的工厂或委托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

  三、运输信息

  运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如江海运输、汽车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

  运输工具名称:根据运输方式填写相应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例如,江海运输填写船名及航次;汽车运输填写车牌号码;铁路运输填写车次或车厢号等。

  提运单号:填写出口货物的提运单号,确保与运输单据上的信息一致。

  四、货物信息

  贸易方式:根据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

  征免性质:根据海关对出口货物实施征、免、减税管理的性质类别选择填报。

  结汇方式:填写实际收结汇的方式,如信用证、电汇、承兑交单等。

  许可证号:如有许可证要求,填写相应的许可证号码。

  运抵国(地区):填写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指运港:填写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或城市的全称。

  境内货源地:填写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五、货物描述与数量

  商品编号: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填写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填写出口商品的实际成交数量及计量单位。

  单价与总价:填写同一项号下的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价格和商品总价,并注明币别。

  六、包装与重量

  件数及包装种类:填报有外包装的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及包装种类,如箱、袋、捆等。

  毛重与净重:“毛重”填写货物的全部重量;“净重”填写扣除外层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七、随附单据

  如有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需在此栏注明。

  八、声明与签章

  在报关单下方,申报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并填写申报日期和报关员的姓名、证号码等信息。同时,报关员需签署并承担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简化的出口申报单填写指南,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此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申报单格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请务必参照当地海关的相关规定进行填写。